河北工业大学前身为创办于1903年的
北洋工艺学堂,之后相继更名为直隶高等工业学堂、直隶高等工业学校、直隶公立工业专门学校、河北省立工业专门学校、河北省立工业学院、河北省立工学院、
河北工学院,1951年与北洋大学合并为
天津大学,1958年恢复重建,1962年与天津工学院合并改称
天津工学院,1971年复名河北工学院,1995年定名为河北工业大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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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2018年9月,学校总占地4000余亩,建有天津校区和廊坊分校,其中天津市北辰区主校区占地面积3063亩;校舍总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;学校固定资产总值20亿元,建有河北省首家省部共建
国家重点实验室,藏书210万册;设有19个党政管理机构,12个教辅、直属机构和20个教学机构,有71个本科专业;教职工总数2567人,专任教师1482人,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3738人。
前清阶段
1904年9月,遵照学部1904年1月颁布的《奏定学堂章程》北洋工艺学堂改“直隶高等工业学堂”,并创办实习工场,场内初设染色、织布、木工、金工、化学制造等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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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9年8月,附设2年制中学实科
民国时期
1912年9月,根据教育部颁令直隶高等工业学堂改称直隶高等工业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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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3年3月,教育部批准,校名改为:直隶公立工业专门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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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4年8月,直隶染织学校撤销,并入工业专门学校,改为染科和织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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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5年8月,遵教育部章程,染科和织科改为“甲种职业”(相当今之中等专业)附属于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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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8年9月,直隶省改称
河北省,校名改为"河北省立工业专门学校"。11月,河北省府令将本校甲种染、织两科改建为“河北省立第一职业学校”,独立办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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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9年5月,河北省立工业专门学校升格学院,定名河北省立工业学院。同时,将“河北省立第一职业学校”定为工业学院附属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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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0年5月,工业学院附属学校改为工业学院附属高级职业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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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7年4月,设立附属工业职业补习班。7月28日,学校遭到日本飞机轰炸,部分校舍被炸毁。
天津沦陷后,学校被迫停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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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6年10月,中央教育部将河北省立工业学院改名为河北省立工学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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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国初期
1950年9月8日,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复:河北省更名“河北工学院”;原附属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改名为“河北工学院附属工学学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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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1年6月20 日,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决定
北洋大学和
河北工学院两校合并,自1951年8月1日起正式成立新校。拟定校名为“天津大学”,选址在
南开区七里台。原河北工学院属工业学校,暂由新成立的天津大学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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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8年7月,根据河北省委批示,恢复重建河北工学院。
北洋大学旧门
8月初,原一机部所属机器制造学校下放河北省机械局主管。河北省委决定将该校并入
河北工学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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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9年7月21日,河北省机械局批准撤销专科、预科、同意设置中技部。12月29日,河北省委、省人委指示;河北工学院决定迁往
邯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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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0年2月29日,河北省委、省人委决定:河北工学院改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。9月24日,因邯郸新校址基建工程未能如期完成,河北省教育厅指示学院附属中技部全体干部、教师及学生迁往邯郸已建好的校舍内。本科部分缓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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